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54.“他们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表示如果他们认为唯独属灵真理能与属天良善结合,那么信的属天事物也会因此灭亡。这从“杀”和“妻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毁灭;“妻子”是指与属天良善结合的属灵真理(参看2507节)。这是主如此思考的另一个原因,即:在此被称为属天良善的神性良善以一种婚姻,或如同通过婚姻那样与在此被称为属灵真理的神性真理合一(2508节)。神性良善虽以这种方式只与神性真理合一,但仍流入较低真理,并与它们结合,但不是如同通过婚姻那样结合,因为它流入理性真理,并与它们结合,而理性真理只是真理的表象。事实上,它也流入感官和记忆知识的真理,或说世俗和感官的真理,并与它们结合,而这些真理几乎就是谬误或错觉。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参看第一卷,1831-1832节)。这也是主降世的目的,即:为了使神性良善可以与理性真理,以及记忆知识的真理,或世俗和感官的真理结合,从而使人可以得救,因为除非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否则神性良善决不能与这些真理结合,但通过主就会有一个结合。
除了这个奥秘外,还有更多奥秘隐藏在“他们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这句话里面;这句话表示如果他们认为唯独属灵真理能与属天良善结合,那么信的属天事物也会因此灭亡。其中一个奥秘是:如果人们不尊重属灵真理,那么属天良善也会由此灭亡,因为一旦属灵真理遭到弃绝,属天良善就会灭亡。另外一个奥秘是:除非人们被吩咐要拜父,尽管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并且“人看见了子,就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8-12),否则真理就不会被接受。更不有说其它奥秘了。
7678.“摩西就向埃及地伸杖”表神之真理的能力向侵扰者的整个属世层的行使。这从“伸杖”和“埃及地”的含义,以及“摩西”的代表清楚可知:“伸杖”是指能力的行使,如前所述(7673节);“摩西”是指神的真理(参看6752, 7004, 7010, 7382节);“埃及地”是指侵扰者的属世层,如前所述(7674节)。“摩西的手”所描述的神性能力是神之真理的能力。一切能力属于真理(参看3091, 5623, 6344, 6423, 6948节);事实上,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具有这样的性质:它创造了宇宙万物。在约翰福音中,“道(即圣言)”表示这真理:
太初有道(圣言),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万物是藉着祂造的。(约翰福音1:1, 3)
这解释了为何神迹通过摩西来行,因为摩西代表神性真理。大多数人以为圣言或神性真理仅仅是耶和华所说的话和祂吩咐所要如此行的事,仅此而已。而事实上,它是本质存在本身,万物皆从它并通过它而存在并持续存在。从祂发出的本质存在,和由这本质存在所产生的万物的显现就是“神性真理”所表示的。这一点可通过天使来说明。一个仁与信的气场从天使发出,它明显能感觉得到,还产生奇妙的效果。由此可对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形成某种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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